活动期间奖励(补助)对象为:
区内组织招徕接待区外旅游团队的旅行社
A级旅游景区(寺庙景区除外)
旅游运输企业和执飞进出藏航线的航空公司
活动期间优惠政策及奖励(补助)包括:
旅游景区:除寺庙景区外,全区国有3A级(含3A级)以上景区免费游览,国有3A级以下和非国有A级景区在淡季价格基础上减半。各地(市)按照属地管理原则,依照自治区标准执行。以西藏旅游景区协会筹备组公布的“冬游西藏”景区名录为准。
旅行社:对区内旅行社组团累计接待游客达到1000人(其中组织不少于300人前往西藏自治区民族特色精品展示展销中心参观体验)以上的予以奖励10万元,每增加100人(含100人)追加奖励5万元,单个旅行社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80万元。
旅游运输企业:具有旅游合法资质的运输企业(含民营)的客运价格按照不高于旺季价格的50%执行旅游淡季价格。
宾馆(饭店):三星级(含三星级)以上星级宾馆(饭店)及国际品牌、精品酒店房价执行淡季价格。
航空公司:各航空公司执行淡季价格,且与区内旅行社签订一定限额座位保障的协议。
包机、专列奖励:以包机形式组织旅游者进藏旅游的旅行社,每班包机超过100人(含100人),奖励10万元;每班包机超过200人(含200人),奖励15万元;以专列形式组织旅游者进藏旅游的旅行社,每趟专列超过300人(含300人),奖励20万元;每趟专列超过400人(含400人),奖励25万元。